摘要:唐宋时期,伴随司时制度的发展,鸡人报时也达到了成熟阶段。一是鸡人报时依据从鸡鸣为凭过渡到漏刻计时,并逐步细化和准确;二是报时方式从模仿鸡鸣过渡到唱鸡鸣歌,并发挥出政治教化的功能;三是报时频率从鸡鸣三度发展到夜分五更,并普及到十二个时辰的整时报时;四是鸡人供职范围从朝廷重大典礼活动扩大到一般朝会乃至日常生活报时。在唐宋司时制度中,鸡人引唱与漏刻计时、堪合牌契、击鼓鸣钟等密切配合、相辅相成,构成有机整体,并成为其中不可忽视和颇具特色的一个部分。
关键词:鸡人 唐宋时期 司时制度
作为供奉鸡牲的礼官,鸡人原与祭祀密切相关。1然而后来,其职责向专司报时发展。到唐宋时期,鸡人报时伴随司时制度不断发展,二者关系更加密不可分。对此,学术界尚乏关注。笔者粗加考论,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唐宋时期的司时制度。在该时期,司时制度基本发展成熟,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掌漏司时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据考证,司时职任原较分散,先秦时期有挈壶氏掌漏刻以计时,司寤氏观星辰以知夜,鸡人听鸡鸣而呼旦,三者分属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和春官宗伯等不同系统。2两汉时期除了挈壶掌漏外,还有中官黄门分五夜以徼传于宫城之内,鸡鸣卫士待晨晓而呼旦于朱雀门外。魏晋以降,司时管理逐步走向集中化和系统化。至唐宋时期,司时职任基本由太史局(或司天监)主管。太史局常隶秘书省(在则天朝久视到长安年间及中宗景龙、玄宗开元等某些年份,曾改称浑天监、浑仪监、太史监等,从秘书省独立出来),下设挈壶正二人(从八品下),总管司时职任;司辰十七人(正九品下),司鸡鸣之事,即鸡人之职;漏刻博士九人,掌教漏刻。此外漏刻典事二十二人,漏刻生三百六十人,典钟一百一十二人,典鼓八十八人,楷书手二人,亭章、掌固各四人,分领漏刻、牌契、钟鼓等具体工作。太极殿前设有漏刻所,负责颁发牌契以鸣钟鼓。肃宗乾元元年(758),太史局又易称司天台,并改置官署,加春、夏、秋、冬、中五官之名,新置五官挈壶正五员,五官司辰十五员(另有五陵司辰若干员),五官楷书手五员,令史五人,漏刻博士二十人,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漏刻生四十人,视品十人。同时将其衙门从秘书省迁至永宁坊,司天监品秩自从五品下升为从三品,司辰自正九品下升为正九品上,整体地位有所提高。3宋初设司天监,为独立机构。其职官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灵台郎、保章正、挈壶正各一人,掌察天文祥异、钟鼔漏刻等事。同时,有司晨郎袭鸡人之职。神宗元丰三年(1078),朝廷仿《唐六典》复古官制,废司天监而复太史局,仍隶秘书省。4太史局下有钟鼓院,立衙于宫内文德殿东邻,专掌钟鼓、刻漏、进牌之事。5
不过,唐代司时管理仍有分散现象。东宫属官率更寺、令也掌漏刻(高宗龙朔二年即662年,曾改称司更寺、司更大夫),“凡宗族不序、礼仪不节、音律不谐、漏刻不审、刑名不法,皆举而正之”6。该机构下设漏刻博士三人、掌漏六人、典钟典鼓各十二人,其中漏刻博士掌教漏刻,掌漏和典钟、典鼓则负责具体的司时工作,可见率更寺亦是实际执行司时职任的部门。并且由于挈壶正始设于长安年间7,此前率更令当在司时制度中起着重要作用。此外,尚书省礼部有“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8。金吾卫有卫士和彍骑掌管京城街鼓,负责配合宫内漏刻击鼓传呼,按时启闭城门。9
到宋代,司时职任才严格统一到司天监或太史局。
2.计时方法愈加科学和精密。
漏刻是古代主要计时方法。它起源于先秦军旅中的悬壶,最初用来作为水井的标志。10后来开孔注水,滴漏计时,军旅中用于警戒人员的换岗,丧葬中用于守灵哭丧者的更替。11由于比听鸡鸣更为准确细致,比观星辰更易肉眼测量,漏刻计时逐步发展起来。所谓漏刻者,“孔壶为漏,浮箭为刻”。即将漏壶系绳悬于上,容器立箭接于下,滴水注入容器逐渐将箭淹没,以箭被淹没的刻度来计算时间。最初“先王分十二时于一昼一夜之间,以漏箭准十二时。”12南朝刘宋时,何承天
“改漏刻为二十五箭”13。后来,设四十八箭,每箭刻有一百个刻度。按其成法,“盖为箭四十八,以候二十四气”,“大率七日大半而易一箭”,14用完正好满一年时间;箭各百刻,约八刻二十分为一时辰,将一昼夜的时间更为精确地分开。唐宋时期,漏刻计时发展成熟。“其制有铜壶、水称、渴乌、漏箭……之属。壶以贮水,乌以引注,称以平其漏,箭以识其刻……”15,计时已颇精确。由于注意到冬夏之间昼夜长短的变化,唐代规定“冬至之日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分秋分之时,昼夜各五十刻。秋分之后,减昼益夜,凡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后,减夜益昼,九日减一刻。”16另一方面由于自然天象与人们生活习性之间存在差别,即“天之昼夜以日之出入为分,人之昼夜以日之昏明为节。明常先于日出,昏常后于日入”,东汉蔡邕曾以“星见为夜,日入后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属昼”17。宋代进一步规定“日出之前二刻半为明,日入之后二刻半为昏,损夜五刻以裨于昼,故夏至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冬至昼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二分之昼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18。至于夜间计时,在汉分五夜(甲、乙、丙、丁、戊)基础上,唐宋进一步分以更、点。规定每夜分为五更,每更分为五点。一般五更二点为天明,京城城门开启。唐贞元三年(787)又规定,四月一日以后五更二点、九月一日以后五更三点为天明。
3.报时程序愈加细致和完善。
报时呼旦,先秦以鸡唱,汉代始有鸡鸣卫士和钟、鼓器具。19至唐规定“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20。宫外本来由金吾卫士兵夜行徼巡,传呼更点。贞观十年(638)十二月,经马周建议,在京城内设立街鼓,以代传呼之法。21街鼓都置于小楼。又据唐人李华《含元殿赋》:“节晷漏于钟律,架危楼之笋簴。”22可见唐代已经有了鼓楼、钟楼等报时设备。宋代将钟楼、鼓楼分设在殿庭左右,方便了宫内的报时。牌契制度到唐代已很严密。所谓牌契,即时牌和鼓契,用来作为报时的凭证。一般牌有七块,象牙金字,白天从卯时至酉时每到时正则发牌告时;契有两枚,木制刻字,一为放鼓契,黄昏发出,一为止鼓契,早晨发出,作为区分晨昏的标志。23唐代对发契、传点、进牌在时间上都有细致规定。“(贞元三年)闰二月八日敇:四月一日以后,五更二点放鼓契。九月一日以后,五更三点放鼓契。日出后二刻传点,三刻进坐牌。”24唐代还制定了勘契制度。每当鸣鼓之时,“太极殿前刻漏所亦以左契给之,右以授承天门监门,昼夜勘合,然后鸣鼔。”25刘邺《待漏院吟》咏道:“玉堂帘外独迟迟,明月初沉勘契时。闲听景阳钟尽后,两莺飞上万年枝。”26唐人已有很强的时间观念,皇帝召见、大臣奏事率以漏刻计时。如“徳宗延英召对,虽大臣,率漏下二三刻止……宪宗延英议论,漏下率五六刻方退。”27百官上朝和值班也强调准时,为此还创立了百官待漏院。28
宋代报时程序更为细致和条理。“常以卯正后一刻为禁门开钥之节,盈八刻后以为辰时,毎时皆然,以至于酉。毎一时,直官进牌奏时正,鸡人引唱,击鼓一十五声(原注:惟午正击鼓一百五十声),至昏夜鸡唱,放鼓契出,发鼓、击钟一百声,然后下漏。……(夜里)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每更初皆鸡唱,转点即移水称,以至五更二点,止鼓契出(原注:凡放鼓契出,禁门外击鼓,然后衙鼓作,止鼓契出亦然,而更鼓止焉)。五点击钟一百声,鸡唱、击鼓,是谓攒点。至八刻后为卯时正,四时皆用此法。”29具体到每一时辰的报时,“其法每一时为八刻二十分,每一刻击鼓,八鼓后进时牌,余二十分为鸡唱,唱絶击一十五鼓,为时正。他辰并同,唯午时击八鼓后鸡唱,唱絶击百五十鼓为午时正。”30
宋代宫中报更传点与外界不同,主要是其五更较为短促,而在五更之后,相当于外界方交五更的时辰再击鼓一通,以至有“官漏六更”之说。31此外,在长春殿门之外及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祥源观及宗庙陵寝等处的报时,规定“更以鼓为节,点以钲为节”,别有特色。专就鸡人报时来讲,除晨昏和整时鸡唱外,还有“鸡人三唱”之规矩,即鸡人报时,要伸展歌喉,唱词三遍。陈陶《鸡鸣曲》云:“鸡声春晓上林中,一声惊落虾蟆宫,二声唤破枕边梦,三声行人烟海红。”花蕊夫人《宫词》则曰:“鸡人报晓传三唱,玉井金床转辘轳。烟引御炉香绕殿,漏籖初刻上铜壶。”32
其次,我们看鸡人制度在唐宋时期的发展状况。纵观从先秦到唐宋鸡人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鸡人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报时依据:从鸡鸣为凭发展到漏刻计时,并逐步细化和准确。
鸡人报时最初是根据早晨鸡鸣的自然规律进行的,每闻鸡鸣而预知天之将明。故而在对《周礼》鸡人呼旦的解释中,古代学者们多认为,鸡人承担呼旦告时之职任,是由于其平时养鸡,能够通过鸡鸣知道时辰的缘故。33这种比较原始的司时方式存在种种不足之处,一是很难做到准确细致地报时,二是较易受到天气变化和鸡自身生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三是只有凌晨时分的鸡鸣才具有报时意义。漏刻计时则不同,在其仪器不出故障的情况下,一天内十二时辰乃至某刻某分都可以明确细致地显示出来。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鸡人报时逐步从以鸡鸣为凭向漏刻计时过渡。早在先秦时期,已经初步形成“挈壶掌漏,鸡人告时”的司时体系。不过,到西汉时期将鸡鸣用于司时的现象仍然存在。西京杂记记载:“成帝时交趾越巂献长鸣鸡,伺鸡晨即下漏验之,晷刻无差。”34《汉书》又记述道,昌邑王刘贺被立为帝时,曾“到济阳求长鸣鸡”35。南北朝时期,鸡人报时则完全建立在漏刻计时的基础上。《陈书》中提到,南陈宫中报时的方式是“鸡人伺漏,传更籖于殿中”36。降至唐宋时期,鸡人成为挈壶正手下的属官,而鸡人报时则成为漏刻司时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由前文可以看到,到唐宋时期漏刻计时逐步精确,这一点促使鸡人报时向精细和准确化发展。
2.报时方式:从模仿鸡鸣到唱鸡鸣歌,并逐步发挥政治教化的功能。
最初鸡人报时是以模仿鸡鸣的方式进行的。根据汉朝制度,宫廷之中已不养鸡,“但取善作鸡鸣者以代之,谓之鸡人”37。西汉时期,汝南之地培养一种长鸣鸡卫士,专门为宫廷鸡唱报时。东汉时期,鸡唱则开始向歌曲转化。晋人有《太康地志》云:“后汉固始、铜阳、公安、细阳四县,卫士习此曲,于阙下歌之,今鸡鸣歌是也。”38鸡鸣歌婉转悠长,听起来“连声长歌,了不成词”39。其曲调取自南方民歌,汉代应劭、宋代郭茂倩认为其源头是楚歌。40苏东坡则猜想与黄州山歌不无联系。41
因时代不同,鸡鸣歌的歌词变化很大。很可能汉魏时期鸡唱就已有歌词,古乐府中有《鸡鸣歌》一首,描绘晨光降临的情景,不知与鸡人唱词有否关联。42
唐宋时期,鸡人唱词开始渗入政治涵义。唐代宗大历年间,有《鸡鸣曲》唱道:“鸡初鸣,明星照东屋;鸡再鸣,红霞生海腹。百官待漏双阙前,圣人亦挂山龙服。宝钗命妇灯下起,环佩玲珑晓光里。直内初烧玉按香,司更尚滴铜壶水。金吾卫里直郎妻,到明不睡听晨鸡。天头日月相送近,夜栖旦鸣人不迷。”43教化痕迹初显。“景徳四年九月辛巳,司天监言,殿前漏刻报时鸡唱,唐朝有词,自朱梁以来废弃,止唱和音,请别制新词习唱。……诏两制详定。晁回等以为合于周官鸡人呼旦之义,因详正旧词,付之习唱。其词自‘朝光发’至‘日入酉’凡二十七句,自‘日欲暮’至‘戊夜癸’凡十八句,大抵言昼夜之节。如‘太阶平,梦良臣,求衣始’之语,则主乎规谏也。”44《明集礼》另收一首宋代鸡唱之词,词云:“天欲曙,淡银河。耿珠露,平旦寅。辟凤阙,集朝绅。日出卯,伏羣阴。光四表,食时辰。思政治,味忘珍。”45规谏之意则更为明确。
3.报时频率:从鸡鸣三度到夜分五更,并且普及到每个时辰的报时。
按照鸡的自然特性,黎明之前一般是鸣叫三遍,正如《尔雅翼》所说:“鸡,司时之畜,鸣必三度。”46据此,早期鸡人报时仅有夜间三次。《诗经》中《庭燎》一篇所提到的“夜未央”、“夜未艾”、“夜向晨”反映了鸡人三次呼旦的真实情况。到汉代,将夜里的时间分为甲、乙、丙、丁、戊五段,由黄门分批守夜并前后相传。这种做法为以后夜分五更的制度奠定了基础。不过这一时期仍旧保留了鸡人晨呼的做法。“乐府广题曰:汉有鸡鸣卫士,主鸡唱宫外。旧仪,宫中与台并不得畜鸡。昼漏尽,夜漏起,中黄门持五夜,甲夜毕传乙,乙夜毕传丙,丙夜毕传丁,丁夜毕传戊,戊夜是为五更。未眀三刻,鸡鸣卫士起唱。47
按照唐代的报时制度,夜里鼓打五更,鸡人按更唱时。唐人诗中咏道:“建礼含香处,重城待漏辰。徐声传凤阕,晓唱辨鸡人。银箭听将尽,铜壶滴更新。催筹当五夜,移刻及三春”48;“雪重犹垂白,山遥不辨青。鸡人更唱点,偏入此时听”49。到宋代,鸡人报时更为周密。一天十二时辰中,每个时辰都有鸡唱。为了区分昼夜,白天每个时辰的报时,须在八刻后的二十分内鸡唱;而夜里每更的报时,则“每更初皆鸡唱”50。
4.供职范围:从重大典礼活动普及到一般朝会,乃至日常生活的报时。
由于继承了前代传统,在唐宋时期朝廷重大典礼活动仍是鸡人供职的重点。在唐代,每逢元日正旦、冬夏两至以及其它重大典礼和朝会,都要特配鸡人执事(即司辰),戴鸡冠状绛色头巾,服绿色衣袍,专门为活动值班报时。到宋代,则明确记载须特配鸡人两名为执事(即司辰郎),51并在殿阁旁边搭建临时的鸡唱楼。鸡人其一穿红衣在楼上候时鸡唱,其一着绿袍在殿阶进牌报时。52景德四年新制鸡唱之词,规定“自今每大礼,御殿、登楼、入合、内宴,昼改时夜改更则用之,常时改点则不用。”53其日常朝会包括早朝、午朝、退朝等以及起居问寝等一般活动,也须专有鸡人报时。54此外又见诸多唐宋诗词如姚合《西掖寓直春晓闻残漏》、张少博《尚书郎上直闻春漏》、《雪夜观象阙待漏》、周彻《尚书郎上直闻春漏》、吴泳《雪夜》等,皆描述省台官吏日常值班情形,而都提及鸡唱报时,可知即便日常无事,仍有鸡人值班报时。55此外有必要指出的一点是,唐代有五陵司辰,而宋代在诸多宫观、宗庙和陵寝等处也另有专人报时,可见鸡人报时已不局限在皇帝居住的大内。
以上考述充分显示,唐宋时期鸡人报时伴随司时制度的发展也达到成熟阶段。在当时司时活动中,鸡唱与漏刻、牌契、钟鼓等密切配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同时由于鸡人报时已经细化到白天每个时辰和夜晚每个更次,并且从朝廷重大活动时期普及到日常生活时期的报时,其影响范围得以扩大,影响程度得以加强,从而成为唐宋司时制度中相当重要的内容。故而可以说,鸡人报时是唐宋司时制度中不可忽视并且颇具特色的一个部分。
作者介绍:刘永连,山东梁山人,1968年11月生,史学博士,现为暨南大学历史系教师,主要从事唐代社会生活史史和中外关系史研究。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暨南大学历史系(邮政编码:510632);电子信箱:tyll@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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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周礼》春官宗伯第三曰:“鸡人掌共鸡牲,辨其物。”
2(宋)潘自牧撰《记纂渊海》卷二十九挈壶正条云:“传记:周制夏官挈壶氏下士六人、秋官司寤氏、春官鸡人凡三职,咸掌其事。”此外(元)麻沙板《古今事文类聚新集》等亦有类似考述。
3参考《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二、《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志二。
4参考《宋史》卷164职官志四、卷165职官志五。
5《宋史》卷七十,律历志三:“国朝复挈壶之职,专司辰刻,署置扵文徳殿门内之东偏,设皷楼、钟楼扵殿庭之左右。”
6《新唐书》卷四十九上,百官志四上。
7《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志二:“武后长安二年,置挈壶正。”不过潘自牧《记纂渊海》和麻沙板《古今事文类聚新集》等则认为挈壶正始置于长安四年。
8《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
9《新唐书》卷四十九上,百官志四上:“左右金吾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钨候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而门闭;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嚣呼,武官安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城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10(汉)郑玄注、(唐)贾公疏《周礼注疏》卷三十云:“挈壶以令军井,谓为军穿井,井成挈壶县其上,令军中士众皆望见,知此下有井。壶所以盛饮,故以壶表井。”
11(宋)佚名撰《周礼集说》卷六:“凡军事悬壶以序聚柝,凡丧悬壶以代哭者。”
12《周礼集说》卷六。
13《南史》卷三十三,何承天传。
14(宋)陈祥道撰《礼书》卷三十八。
15《宋史》卷七十,律历志三
16《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二。
17(宋)王应麟编《玉海》卷十一。
18《礼书》卷三十八。
19(明)方以智撰《通雅》卷二十四:“蔡质汉仪曰:凡中官漏夜尽,鼓鸣则起,钟鸣则息。”
20《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二。
21(宋)王溥撰《唐会要》卷七十一,十二卫条:“左右金吾卫 贞观十年十二月,马周奏:请置街鼓,罢传呼。” (宋)佚名《绀珠集》卷十一,冬冬鼓条:“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以警昏晓。太宗时张洎制坊,各列牌于楼上。按唐马周建议置冬冬鼓。”
22(唐)李华撰《李遐叔文集》卷一。
23《宋史》卷七十,律历志三。
24《唐会要》卷七十一。
25《新唐书》卷二十四,车服志。
26《全唐诗》卷六百七。
27《记纂渊海》卷二
28《旧唐书》卷十四,宪宗本纪:“(元和二年)六月丁巳朔,始置百官待漏院于建福门外。故事建福、望仙等门昏而闭,五更而启,与诸坊门同时。至徳中有吐蕃囚自金吾仗亡命,因勅晚开门,宰相待漏于太仆寺车坊。至是始令有司据班品置院。”
29《宋史》卷七十,律历志三。
30(清)乾隆朝官修《明集礼》卷十七。
31(宋)李心传撰《旧闻证误》卷四对此有所考证:“禁中钟鼔院,在和宁门谯上,其上鼓记五更已竟,而外间通用漏刻,方交五更也,杀五更后谯上不复更击钟鼔。需平明漏下二刻,方椎鼔数十声。王禹玉宫词云:禁鼓六更交直早,归来还是立班时。禹玉谓六更者,明宫殿五更之外更有一更也。其实宫鼓以外间四更促为五更,故五鼓终竟时,蚤闻扵外间耳。鼓节未甞溢六也。车驾宿斋青城,则斋殿门内五更均促使短,如宫中常节。至青城门外,则五夜平分,须晓乃竟。蔡绦百衲丛谈云:五更已满,将晓之时,则又有谓之夜漏不尽刻。文徳殿钟鼓院扵夜漏不尽刻,天既未晓,则但挝鼓六通,而无钲点也。故不知者乃谓禁中有六更。”
32《全唐诗》卷七百四十五、卷七百九十八。
33 (宋)罗愿撰《尔雅翼》卷十三:“古有鸡人掌共鸡牲,大祭祀夜漏未尽,则呼旦以嘂百官。以其畜鸡则知时故也。”《周礼集说》卷四:“刘氏曰,呼旦告时,以其养鸡知时也。”
34(汉)刘歆撰,晋葛洪辑《西京杂记》卷四。
35《汉书》卷六十三,昌邑哀王列传。
36《陈书》卷三,世祖本纪。
37(清)毛奇龄撰《续诗传鸟名卷》卷一。
38见(宋)李壁撰《王荆公诗注》卷二十五、(宋)郭茂倩辑《乐府诗集》卷八十三、(宋)苏轼撰《东坡志林》卷二等。
39(宋)何薳撰《春渚纪闻》卷七。
40《乐府诗集》卷八十三《鸡鸣歌》序:“汉书曰:髙祖围项羽垓下,羽是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应劭曰:楚歌者,鸡鸣歌也。” (宋)李壁撰《王荆公诗注》卷二十五释“虎士开阊阖,鸡人唱九霄”条:“汉官仪:宫中不畜鸡,汝南出长鸣鸡卫士,于朱雀门外専传鸡鸣。又应劭曰:楚歌今鸡鸣歌也。”
41《东坡志林》卷二:“余来黄州,闻光黄人二三月皆羣聚讴歌,其词固不可解,而其音亦不中律吕,但宛转其声,高下往返,如鸡唱尔。与朝堂中所闻鸡人传漏微有所似,但极鄙野尔。……今余所闻,岂亦鸡鸣之遗声乎?今土人谓之山歌云”
42《乐府诗集》卷八十三《鸡鸣歌》:“东方欲明星烂烂,汝南晨鸡登坛唤。曲终漏尽严具陈,月没星稀天下旦。千门万户递鱼钥,宫中城上飞乌鹊。”
43此曲为大历十才子之一王建所做,见《全唐诗》卷二十九。
44《玉海》卷十一。
45《明集礼》卷十七。
46《尔雅翼》卷十三。
47(宋)郭茂倩辑《乐府诗集》卷八十三。
48《全唐诗》卷二百八十一,《张少博大厯进士诗二首》之一《尚书郎上直闻春漏》。
49《全唐诗》卷二百八十一,《张少博大厯进士诗二首》之二《雪夜观象阙待漏》。
50《宋史》卷七十,律历志三。
51《明集礼》卷十七:“宋正至朝贺执事:……司晨郎二人……”
52《明集礼》卷十七:“宋置挈壶正掌司辰刻,凡大宴会,则设司天鸡唱楼于殿侧,以掌报时。元正旦圣节大朝会,设司辰郎二人,一人立左楼上,服朱衣候时,北面而鸡唱;一人立楼下,服緑衣候时,捧牙牌趋丹墀跪报露阶之下。”
53《玉海》卷十一。
54《文苑英华》卷八百七,舒元舆《御史台中书院记》:“御史毎朝会,至含元殿西庑,使朱衣从官传呼,促百官就班。……鸡人报时,押百官由通干观象入宣政门。”
《全唐诗》卷一百二十八,王维《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绛帻鸡人送晓筹,尚衣方进翠云裘。”卷五百一,姚合《和裴结端公早朝》:“鱼钥千门启,鸡人唱晓传。”
王安石《临川文集》卷十六《和吴冲卿雪霁紫宸朝》:“虎士开阊阖,鸡人唱九霄。” (宋)姚勉撰《雪坡集》卷四十七《午朝词语》:“传胪丽正,独班穿龙影之旗;讲事延英,十刻转鸡人之漏。”《临川文集》卷二十《退朝》:“门外鸣驺送响频,披衣强起赴鸡人。”
(清)厉鹗撰《宋诗纪事》卷八十五《寿皇太子九月四日》:“日日龙楼问寝时,鸡人未动漏声迟。前星一点朝天帝,只有清台太史知。” 由以上诸多诗文可见,唐宋时期日常朝会和一般起居问寝等都有鸡人报时。
55《全唐诗》卷五百姚合《西掖寓直春晓闻残漏》:“凤阁明初启,鸡人唱渐阑。” 卷二百八十一张少博《尚书郎上直闻春漏》:“徐声传凤阙,晓唱辨鸡人。”
《雪夜观象阙待漏》:“鸡人更唱处,偏入此时听。”周彻《尚书郎上直闻春漏》:“寒声临雁沼,疏韵应鸡人。”(宋)吴泳《鹤林集》卷三《雪夜》:“遥想鸡人误鸣,歌报六更。”以上足见平时应有鸡人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