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侯鳥/蝴蝶之美 2004年全國攝影比賽

◎主旨

為增進民眾對台灣特有的侯鳥、蝴蝶與台灣生態環境的認識及瞭解,喚起全民對台灣這塊土地生態保育的重視、捕捉自然生態影像,特舉辦本攝影徵選活動,以期促進國內生態保育的發展。

◎主辦單位: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協辦單位:台北市野鳥學會、台灣蝴蝶保育學會、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參加對象:國內愛好攝影人士

◎徵選作品:分為侯鳥、蝴蝶兩大類,共取首獎ㄧ名及佳作十名。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2.      凡未曾參與任何公開之攝影比賽之作品,皆可參與本次比賽。

3.      作品一律放大為5x7或寬度不超過7吋之彩色照片(作品底片限135或120以上之正負片)

4.      數位作品不收,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作品裝袋,註明「台灣侯鳥/蝴蝶之美全國攝影比賽徵選」,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至下列收件地點: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1樓,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02) 2577-3810

:簡章及報名表可至滙豐銀行台灣網站(http://www.hsbc.com.tw/tw/chinese/)或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網站下載(http://www.csnp.org.tw)

◎得獎公佈

1.      訂於10月6日於滙豐銀行台灣網站及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將以書面方式通知得獎者。

2.      訂於10月11日於台北新光曼哈頓大樓舉辦頒獎典禮(地點另行通知)

◎獎勵

  獎:滙豐銀行刷卡金伍萬元。

佳 作:滙豐銀行刷卡金伍仟元。

◎參賽規定

1.      請詳填參賽表格,浮貼於照片背面,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選。

2.      每人投稿件數以十件為限,作品若需退件,請事先註明,並於公佈得獎日起一個月內親至收件地點領取,或附回郵50元及中型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聯絡電話,否則不予退件。

3.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其違反著作權法之責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5.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展示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6.      每人可跨組參加,每人各組以錄取1件為限,凡經入選得獎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7.      得獎者須於通知得獎後三天內繳交原稿底片,請參賽者妥善管理底片,以免誤寄。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得獎金額及獎品總價值達新台幣13,333元以上,依法須扣繳15%的所得稅。

9.      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請自行複印表格

「台灣侯鳥/蝴蝶之美--2004年全國攝影比賽」參賽表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身分證字號

 

題名

 

底片規格

 

拍攝地點

 

拍攝時間

  年 月 日

作品圖說(約50字)

 

通訊地址

 

E-Mail

 

退件方式

□親自領取

(得獎公布一個月內)

□郵寄(請附足回郵)

□不領取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品之著作權讓與「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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