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世纪全国摄影艺术展 ]
为推动中国艺术摄影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全国艺术摄影的创作和提高鉴赏水平,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办市函[2001]407号)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联函[2001]094号)批复,由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艺术报社和北京枫丹白露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联合举办“新世纪全国艺术摄影展”。本活动由征集作品、评选、颁奖、出版作品集及全国巡回展览等系列活动组成。活动自征稿发布之日起开始,欢迎会员及全国和海外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积极选送作品。

一、作品征集题材:
1.“舞榭歌台”:即以音乐、舞蹈、戏曲及模特表演等一切舞台表演艺术为主的舞台 摄影作品;
2.“民俗风情”:即反映各民族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的摄影作品;
3.“花卉世界”:即反映四季花卉千姿百态的摄影作品;
4.“人与自然”:即以人为本,注重体现人的神态、动态、情态的人体艺术摄影以及肖像作品。 

二、作品表现主题:
人、自然、艺术不是孤立的,人因自然而生动,自然因人而充满灵性。此次影展展示“以人为本”的核心,表现“爱与美”丰富、深刻的宏大主题。人与舞台、人与民俗、人与花卉、人与时空……尤其是肖像与人体艺术摄影对东方女性优雅、平和、含蓄特有品质的理解与把握,对民族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探索和思考,通过艺术创作,表现东方人特有的自在、纯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理念,及其对爱的演绎与美的追求。 

三、作品规格,要求
每人投稿作品数量不限,题材内容不限;来稿彩色、黑白不限,不要装裱。规格为10英寸(20cm×25cm),作品获选后“组委会”将去函通知作者调底。 请附作品标题、内容简介、作品拍摄技术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四、奖项奖金
一等奖4名:奖金各10000元及证书、奖杯;
二等奖8名:奖金各5000元及证书、奖杯;
三等奖12名:奖金各3000元及证书、奖杯;
肖像、人体模特奖12名:奖金各2000元及证书、奖杯;
优秀奖50名:奖金800元及证书;
入选参展作品奖150名:奖金各500元及证书;
特邀参展作品奖3—5名(国外):奖金各10000元及证书、奖杯。 

五、作品评选及颁奖
主办单位组成组委会,邀请全国摄影界、艺术评论界的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及颁奖。 

六、截稿日期: 2002年7月31日 

七、收稿地点
中国文联大楼15层1512室 新世纪全国艺术摄影展组织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389243(邮件信封请注明“影展”字样) 

八、评选及颁奖时间: 2002年8月——9月 

九、全国巡回展览时间: 2002年10月始 

十、有关说明:
凡作品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次评奖及影展不收参评费及参展费,不退稿;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将获奖及入选作品用于本次系列活动,不另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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